各区、县(市)供销社:
为进一步增强统计工作的责任意识、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,不断把统计联网直报体系向基层延伸和拓展,确保统计数据的真实、完整和及时。经研究,决定2016年继续在全市供销社系统开展统计工作同工种竞赛活动。现将竞赛办法随文下发,自2016年1月份起实施。
附件:永盛彩票网交流群2016年统计工作同工种竞赛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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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5月12日
附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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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6年统计工作同工种竞赛办法
一、统计报表竞赛办法
(一)竞赛内容
1.浙江省供销社综合经营情况统计月报表(浙供1001表)
2.浙江省供销社主要大类商品经营统计月报表(浙供1002表)
3.浙江省供销社农业生产资料经营统计月报表(浙供1003表)
4.浙江省供销社为农服务情况统计月报表(浙供1004表)
5.浙江省供销社工业企业主要经济指标统计月报表(浙供1005表)
6.浙江省供销社机关及事业单位情况统计月报表(浙供2001表)
7.浙江省供销社企业情况统计月报表(浙供2002表)
8.浙江省供销社“三位一体”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统计月报表(浙供2003表)
9.浙江省供销社社团组织情况统计月报表(浙供2004表)
10.浙江省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(联合社)情况统计月报表(浙供2005表)
11.浙江省供销社基层社情况统计月报表(浙供2006表)
12.浙江省供销社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情况统计月报表(浙供2007表)
13.浙江省供销社村级综合服务社(中心)情况统计月报表(浙供2008表)
14.浙江省供销社经营服务综合体情况统计月报表(浙供2009表)
(二)竞赛要求
1.完整:按照统计报表制度规定,建立单位列表信息,做到全部统计单位应建尽建,应统尽统。报表内容填报不缺不漏。
2.准确:统计报表的统计范围、指标、目录、计量单位、计算办法、起报单位等应严格按照报表制度的规定填报,保证数字真实可靠。
3.及时:统计报表按照统计制度规定的时间报送。
(三)计分办法
1.月报:按时上报计时间分20分。迟报1日扣10分,迟报2日无时间分。无差错计满分20分,发现一笔差错扣5分,5笔以上差错无质量分。主动更错不扣分。
2.年报:按时上报时间分100分,迟报1日扣30分,迟报3日无时间分。报表质量满分100分,发现1笔差错扣20分,超过5笔以上差错无质量分。
应予扣分的差错是指:未按制度规定填报的数字;表内、表间不平衡的数字;经查询后确实有问题的数字等。
报表报送后,需要同时就报表数据变动情况报送报表填报说明,说明内容包括:1001-1005表数据同比变动幅度超过50%的,2001-2009表指标数量或者属性有变动的,均要求加以说明明细,填报说明按照质量满分30分,说明不完整的酌情减分。
二、统计分析竞赛办法
(一)竞赛内容
月度、季度、半年、全年定期统计分析12篇及专题分析3篇,共计15篇。
(二)竞赛要求
1.定期统计分析:按月度、季度、半年、全年上报的定期统计分析记分,记时间分和质量分。
2.专题统计分析:全年上报3篇,按上报质量记分。
(三)计分办法
1.时间分:定期统计分析在报表报出后3天内上报计20分,第4-5天上报的计15分,晚于5天的计10分。
2.统计分析质量计分办法
(1)只有简单的文字说明,没有情况和分析的计10分。
(2)有简单的情况和分析,但对主要问题分析得不够清楚,或侧重面不透彻,计20分。
(3)对主要问题分析清楚、深入,能及时反映新情况、新变化,抓住关键问题,能运用统计数字进行综合分析,说明市场变化的主要特点、原因和具体做法等,计30分。
(4)上报专题分析,有数据、有观点、能正确反映市场变化情况的,每篇计10-30分。
三、统计基础工作竞赛办法
(一)组织系统开展统计调研、培训、会议等活动,每次计20分。
(二)参加省、市供销社组织的统计工作活动,每次计20分。
(三)完成市供销社布置的统计专项工作,每项计30分。
(四)完成当地统计局布置的统计专项工作,每项计20分。
(五)在县级以上专业刊物上发表统计专题文章,每篇计20分。
(六)获上级供销社或统计局系统表彰或奖励的,一项次加20分;受上级供销社或统计局系统工作检查通报批评的,每次扣减20分。
四、评比及奖励办法
市社业务管理处组成考评小组依据各区、县(市)社统计报表、统计分析和统计基础工作三项分数的合计分进行排名,对取得统计同工种竞赛的先进集体和优胜个人给予表彰。